外用中醫藥的天空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狮马龙活络油不构成违规”

向下

“狮马龙活络油不构成违规” Empty “狮马龙活络油不构成违规”

帖子 由 鑫远 周三 二月 27, 2008 10:27 am

省药监局公布调查结果,称其“属于合法委托行为”
  本报讯(记者杨传敏)外敷用药狮马龙活络油委托珠海西区工厂加工,其行为属于合法委托行为,不构成违规。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狮马龙活络油的有关调查结果。
  近日,针对有关举报材料,珠海市药监局对狮马龙活络油位于珠海西区的加工工厂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该公司是香港英吉利制药有限公司的合法委托加工企业,有出口加工委托协议书。狮马龙活络油的委托加工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其销售只要全部运回香港,再从香港转运回内地,也不涉及违规。据介绍,目前未发现香港英吉利公司在珠海的委托加工工厂有违规直接向内地市场销售的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外商特别是港商委托广东厂家加工药品呈增长之势,主要集中在如外敷药等一系列非技术密集型药品上,销售也多走这种“曲线”模式。省药监局稽查处副处长郑彬向记者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凡委托加工药品,应由药品品牌拥有者对药品质量、销售负责,故而药品外包装上无需标注加工厂的地址和名称。也就是说,香港委托珠海西区工厂加工的狮马龙活络油,不需标注产于广东省珠海市南屏山工业区A栋四楼,其质量完全由香港英吉利公司保证,不属于欺骗消费者,不构成违规。

鑫远

帖子数 : 8
注册日期 : 08-02-27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